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主管审计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自然资源局。县委书记外出时,主持县委全面工作。履行政府系列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。
1988.09--1992.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律专业学习
1992.07--1992.08 毕业待分配
1992.08--1995.04 黑河市计委经贸科科员
1995.04--1996.06 黑河市计委综合科科员
1996.06--1999.02 黑河市计委投资科副科长
1999.02--2001.12 黑河市计委投资科科长
2001.12--2005.08 黑河市发改委助理调研员(公选)
2005.08--2010.12 黑河市发改委副主任
(2004.03--2007.01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;2008.12--2010.0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函授在职研究生学习,
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)
2010.12--2013.07 黑河市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
2013.07--2016.01 孙吴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2016.01--2016.03 孙吴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
2016.03--2016.11 孙吴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、统战部部长
2016.11--2016.12 孙吴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
2016.12--2017.03 孙吴县委副书记
2017.03--2017.04 孙吴县委副书记、副县长、代县长
2017.04-- 孙吴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县政府党组书记